关注王凤雅小朋友之死,关注善款监督,关注农村女童命运 | 今日话题
作者/郭墨墨 与君共赴
关于“王凤雅之死”还有很多事实问题有待厘清。但是目前一些基本情况是能分辨出来的。 关于王凤雅监护人的遗弃罪、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指控,在法律上最终可能都无法成立。但并不妨碍人们在道德上作出评价。
事件再次提出了善款监督难题。众筹善款被病患家属、代理人卷走、挪用的现象并不罕见。虽然可以走法律途径追讨,但病人往往被耽误。
事情之所以震动人心,除了王凤雅的可悲命运,更有它暗示的农村女童权益问题。它所引发的声浪,反映了网友对民情最深层的担忧。女童权益水平无疑将长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表征。
5月24日,一个3岁女童的死讯震惊了网络。她是河南省太康县人,名叫王凤雅,不幸死于视网膜母细胞瘤。而她的家人就此开始承受来自捐助者、志愿者和万千网民的控诉。这些控诉是关于诈捐、遗弃,甚至故意杀人。
关注“王凤雅之死”,这些问题要搞清楚
控诉者的观点是,王凤雅的家人拿到网络捐款后并没有用于给她治病,她的死是因为被家人遗弃,而她患的病实际治愈率很高。
事实到底是什么,目前可依据的报道有限。最新消息,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太康县公安局了解到,经调查,此事不构成刑事案件。而目前家属未透露筹款金额和剩余资金,并拒绝退还。
而在王凤雅生前治疗过程中,王的家人已经和志愿者发生过多次冲突。有在医院现场的冲突,也有在网上的争吵。
警方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控诉者,家属的说法到底哪些更可信?目前介入调查的媒体较少,深入的更少,即使获取了不少第一手信息的红星新闻,提供的也大多是单方说法。
本文依据现有新闻报道,控诉者的自媒体内容和公开资料,对主要问题作对比梳理,供读者参考。
1,这是一种什么病?孩子治好的希望大不大?
根据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王凤雅罹患的是双侧眼球内母细胞瘤,即视网膜母细胞瘤。
这是一种因为基因缺陷导致的先天性肿瘤疾病,多数患儿发现病情在5岁以下。约40%的病人属遗传,60%是非遗传,少数是染色体畸变。
视网膜母细胞瘤最主要也是最显著的病症就是瞳孔的不正常外观,表现为白瞳,俗称“猫眼症”。
王凤雅是右眼发病,但此图经过镜像翻转,所以显示为左眼发病
在当今世界中,视网膜母细胞瘤是治愈率最高的癌症之一,95-98%的患病儿童能够康复,并且超过90%的患者能存活至成年以后。(American Cancer Society. Chapter 85. Neoplasms of the Eye. Cancer Medicine. Hamilton, Ontario: BC Decker Inc. 2003. ISBN 1550092138.)
目前治疗手段仍以手术切除肿瘤为主,但对局限于网膜内的病变,肿瘤直径不超过10毫米,可保守治疗,用放疗、激光或冷冻等。手术治疗主要有眼球摘除、眼眶内容剜除术,同时联合放射治疗、光凝治疗、冷冻或化学药物治疗。
本病易发生颅内及远处转移,常危及患儿生命,因此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早期治疗是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的关键。
治疗及时不但可以保留眼球,病眼还能保有部分视力。
依据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介入科主任医师张靖的说法,根据视网膜母细胞瘤的表现和发展过程,一般可分4期:
A、眼内生长期:瞳孔散大、白瞳症或斜视等。B、青光眼期:继发性青光眼,“牛眼”外观,出现眼痛、头痛、恶心、呕吐、眼红等。C、眼外期:颅内或眶内转移。D、全身转移期。
在最初的时候,也就是A期,用激光治疗就可以了。在B、C阶段,采用介入手段还是可以保住眼球。即便是到了中晚期,还可以有超过50%的保眼率。(《早期发现,视网膜母细胞瘤患儿可保眼》·《羊城晚报》2015年04月01日)
2,孩子什么时候患病?什么时候去世?就诊是否及时?
据法制晚报向当地官方求证,孩子于5月4日在镇医院去世。
控诉者关于王凤雅从确诊到死亡共8个月的说法,是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开始计算的,诊断书显示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诊断书还显示,当时王凤雅年龄2岁6个月。
而红星新闻(4.26)从王的家属处获得单方信息称,孩子“当时还不到两岁,最开始在家里连发五天高烧,打针吃药没效果,于是就去太康县医院做了全面检查。”雅雅的爷爷说,当时检查结果是“视网膜双侧母细胞瘤”,“医生说已经扩散了,脑子里也有肿块。”
如果此言为真,据此倒推的话,孩子患病就不晚于2017年5月。
而这个时候,王家发生了什么?根据5月24日下午红星新闻的报道:
2017年4月,王的家人带着儿子去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进行了唇腭裂修复术。这一点也得到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一工作人员证实。
资金和医疗条件来自嫣然基金,也就是说控诉者关于王家儿子占用了资金和时间治疗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但是这里仍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兔唇修复术的急迫性是否有这么高?而按红星新闻报道里王家人说法,王凤雅此时已经患病。
3,募集了多少钱?什么时候开始募捐?用没用在孩子身上?
共募集多少钱,是有争议的。
控诉者说法是15万,善款来自于水滴筹,火山,快手等平台。
相反的说法是共计3万多元。
5月24 日下午,@红星新闻 联系到王凤雅的爷爷。根据爷爷单方说法,王凤雅自2017年农历10月(公历11月)患病后,家属通过水滴筹发起两次网络募捐,募捐金额共计3.8万余元,而非网传的“15万元”。
什么时候开始网上募捐?
最晚,2017年11月已经开始了网上募捐。
根据红星新闻4月26日的报道,水滴筹的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杨美芹(王凤雅母亲)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起的筹款总共有3次,共筹集到3万多元。“去年11月份(是第一次),当时已经完整通过了资料的审核和平台的风控审查,那次筹款没有接到举报,打款的公示也没有任何异议,是一次正常的筹款,那次筹了12373元。”
杨美芹所做的有争议的筹款在第二次,“是筹到两万多元的这一次。”
“第三次筹款发生在3月30号,筹到两万多的这次筹款结束之后,因为与上一次筹款之间的间隔不到一周,再次发起就需要发起人证明上次筹款的金额已经全部用到治疗上并已经花完。”
该工作人员介绍,当时杨美芹只向他们提供了2000多元的票据,“因为3月27号刚提现,确实也花不完上一笔筹款,介于此我们平台审核出来之后主动暂停了,并把所有的款项都退给了捐款人。”
也就是说前后2次在该平台收到善款共计3万多元,但是只给出了2000多元的票据, 所以第三次募捐就被平台停掉了。
这有数的3万多元到底用在哪里,用没用在王凤雅身上,还剩多少,没有证据说明。
关于王凤雅监护人的遗弃罪、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指控,最终可能都无法成立
从现有情况出发进行法律分析,会发现控诉者指控的“遗弃罪”、“诈骗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罪名,很可能没有一个能够最终成立。
这是在王凤雅的父母完全不承认指控事实的前提下的分析。
首先“遗弃罪”就很难认定。依据刑法,有扶养义务的人,有能力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
但提供饮食、住所、基本医疗的做法,已经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因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哪怕给的就是生理盐水。
“诈骗罪”也很难成立。筹款中的一部分资金,确实用在了王凤雅的治疗上,尽管仍是原地踏步的基础治疗。更重要的是,很难认定他们就一定对善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故意杀人罪也是一样。虽然有一种叫不作为的故意杀人,但是最终也难以认定。
保守治疗、不科学的治疗不等于不治疗。
王凤雅所患的是一种恶性肿瘤,虽然这种恶性肿瘤的治愈率达到了90%以上,但是仍然不是一种能够百分百治愈的疾病。“从冰冷的法律分析层面,可能得出的结论就是,家长不升级医疗和王凤雅的死亡之间,并不一定具有因果关系。”(分析来自知乎网友平骧)
事件再次指向了善款监督难题
无独有偶,2011年在四川发生过近似的事情,但结果不同。这就是“救助泸州眼肿瘤女孩黄秋林”事件。
当年,策划人任卫新的一条微博在网友中激起了轩然大波:“泸州视网膜细胞瘤患者、2岁女童秋林因无钱治疗,社会大力捐助,得善款21万。就在所有爱心人士联系北京权威专家的时候,小秋林其母见到善款却不想为其女治病,大吵大闹执意卷款抱着孩子已经坐上从成都到泸州的汽车回家了。如此歹妇,等于拿着亲生女儿的生死疾病骗钱。希望所有人关注,发出强烈谴责。”
原因是,因病情严重,没有医院能接收,黄秋林的母亲邓佑明一度精神崩溃,抱着女儿离开,不愿接受任何人的帮助。
随后在社会关注下,黄秋林父母返回泸州,主动向志愿者交出受捐银行卡和二人的身份证。最终密码、银行卡由志愿者分开保管。
2011年黄秋林事件
经过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近三个月治疗后,黄秋林转入了北京武警医院。2012年4月2日,黄秋林一家从北京回到了泸州。(《四川眼疾女孩父母被指放弃治疗携21万善款回家》·《天府早报》2011年08月24日)
现实中,众筹善款被病患家属、代理人卷走、挪用的现象并不罕见。
2012年,重庆14岁女孩王月霞(化名)患肝癌晚期,亲生父亲竟拿走了政府补助的5000元用于偿还买彩票的欠债。(《重庆14岁少女患肝癌晚期 父亲拒拿捐款付医药费》·《重庆商报》2012年08月29日)
善款虽然可以走法律途径追讨,但最糟糕的情况,是病人被耽误。如果没有有力的善款监管,“太过容易的网络筹款渠道正在大幅度地透支人们的善良。”
有医生就建议:病患为手术和住院治疗,面向社会发起筹款活动,打钱都是给医院指定的账户,由医院出面保管,免得筹款被病患家属卷了跑,把病患扔医院不管。
久病床前无孝子不是虚言。
不过细想就知道,真这样做仍然有很多问题。善款监管如何做到防范不利于病人的风险,又降低监管成本,仍然是个难题,尤其在社会信任度稀薄的情况下。一些西方国家的做法是由第三方社会公益组织基于自身公信力加以监管。
保护农村女童权益需要得到全社会重视
王凤雅的监护人被指控的罪名最终多半难以成立,但他们无法回避社会道德评价。
事情之所以震动人心,除了王凤雅的可悲命运,更有它暗示的农村女童权益问题。它所引发的声浪,反映了网友对民情最深层的担忧。女童权益水平无疑将长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表征。
随着媒体关注,事实一步步揭示,王凤雅监护人的每一个选择,都将更加明朗的摆在人们面前。当然事情也可能成为罗生门,每个人拥有自己的看法,相持不下。但是这些看法无不是悲剧结果,只不过悲剧程度有所不同。
有这样一条资料值得人们重视:
1987到2006年的北京同仁医院的病历档案中,有572位视网膜母细胞瘤患儿登记在册,经过统计其中有337位(59%)的患儿存在两个月的诊断延误,还有98位患儿甚至在出现相关症状后6个月后才前来就诊。